出社会后我一直秉持著一个原则,如果一个公司连最基本的劳基法都不遵守,那绝对不可能会是个好公司。

无论老板待员工多好,常常请吃饭,嘘寒问暖,但是我是出卖劳力来赚钱的,不是来交朋友的,忽视劳工权益的公司绝对不值得留恋。

在澳洲的最后一个工作,是在乡村酒吧上班。

首先老板(一家人)对待澳洲员工跟亚洲员工的态度相差很大,我想一开始并不是这样,但是后来老板发现台湾员工对他的命令唯命是从,又工作认真从不偷懒抱怨,所以渐渐的把所有事情都丢在我们台湾员工身上。老板还说过,他以后都只要请台湾人就好了。但是工作勤奋,应该得到的是奖励,而不是丢更多工作给我们因为其他人不做,而且那些懒惰澳洲人拿的薪资还比台湾人多!

但最重要的是,本来说好的薪水在没有人告知的情况下少给了很多,我向老板反映了半天,他们都说会处理,但一直到我离开时都是给我错的薪水。

让我下定决心要去Fair Work Ombudsman告发的最后一根稻草是我无预警的被告知当天是最后一天上班,我怀著悲愤的心情离开公司决定要把我应得的全部讨回来。

我当时在凯恩斯,那里有一间北昆士兰的Fair Work Ombudsman办公事,在市中心的Grafton st上,非常好找。我马上到那间办公室去咨询。

拿出我的薪资单,我向窗口的小姐说明我的来意。

小姐问我在哪个地区工作,工作内容,然后把我应有的薪资印出来跟我解释。

名称: WP_000694_副本.jpg 查看次数: 896 文件大小: 48.3 KB

她说因为工作没有签约,我没有拿任何leave及holiday pay,加上我过长的上班时数(一个礼拜约七十小时以上)看起来,我应该是属于casual的薪水。

而对吧台来说,平常的基本薪资是一小时$21.87,但是晚上工作、星期六星期日工作都是以更高的薪资计算。

但是她拿清洁工做比喻,这类工作无论何时就是只有一个数字。每个工作的基本薪资不同,这里建议一定要去窗口咨询。
(或上网查询 http://paycheck.fwo.gov.au/PayCheckPlus.aspx

而关于无预警被革职这部分,小姐跟我说如果是casual的工作就完全没有任何违法,但是如果是full time或part time的工作,是可以向雇主追讨赔偿的。(好像可以多拿一两个礼拜的薪水,这部分请去窗口咨询)

然后小姐给我一份”workplace complaint form”,跟我解释填完这份申请表并寄出,才能代表正式走入申诉程序。

第一步:寄出表格

第二步:专人连络。如果事情在这里解决那就结束,否则继续下一步

第三步:三方调解会。大部分的纠纷会在这一步解决,不幸的话继续下一步即将会更麻烦

第四步:上法院。

最后小姐问我上下班有没有打卡或纪录,我说我只有写下来在我的记事本上,她笑著说”smart girl!”,因为任何的纪录都可以做为证据,不要觉得是自己私下写的就没有用。

我拿著基本薪资表及complaint form回到背包客栈,开始慢慢算我应得的薪资是多少。

这真是一个漫长的计算,每天休息时间不同(casual休息时间不计薪),下班时间也不同,全部算完一回再算第二回,数字居然不一样,只好再算第三回。

数字大概确定了以后我开始写我洋洋洒洒的抱怨事迹。(workplace complaint form型式)

第一页第二页详细的填写自己的资料,尤其是手机及email,还有雇主的ABN也是必须(可以在薪资单上找到),至于第三页就要好好发挥了。

我写了我从甚么时候到甚么时候,在哪里的哪间公司上班,工作内容是甚么,我工作从几点到几点(然后附上我影印的手写上下班时间),我得到的薪资是这样(附上影印的薪资单),我要求按照法定的薪资拿回我应得的薪水。

既然要抱怨,我又写上了因为工作过多导致身体不适,住宿环境太糟,老板种族歧视,工作从未准时发薪……等,但后来事实证明Fair Work Ombudsman只想管薪水这件事,其他的全部忽略。(是说其他的应该要回报于不同单位,并非Fair Work Ombudsman的管辖范围)

寄出表格后约莫过了快一个月,完全无消无息,我有点急了,因为再过几天我就要回台湾,我怕时情就这样石沉大海。

那时我人跑到了柏斯,于是我查了Fair Work Ombudsman在柏斯的办公室,然后跑去询问。结果柏斯的人跟我说,我要自己打电话去问,因为总公司在阿德莱德,他们这边也不知道。

而我打电话转接了半天都接不到人,所以我最后寄了email去问。

果然有催有差,隔天我就接到Fair Work Ombudsman打来的电话,跟我确认我的表格后,她说她会跟我的前雇主谈。

过了两天,我收到了一封email,我的前雇主假造了我的上班时数,然后告诉Fair Work他们重新算了一次薪资后,只欠我$5.32!!

这一看就知道是唬烂的上班时数,但Fair Work Ombudsman是公立的机关,所以他们只寄了官方的信件给我,说如果无法认同这个结果,将会进一步动作。

我立马回信说我完全不认同,然后再度附上我的手写上班时数。

这时官方的Fair Work Ombudsman回信说,因为我不同意这个结果,整个案件上呈进入调解会程序。他们会派调解官来跟我连络,提醒我该注意的事项等等。

那时我人已回台湾,我非常担心调解会要在澳洲举行,这样我岂不是要再飞回去。

好险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我收到了Fair Work寄来的email说,为了方便双方,调解会以电话的型式进行。他们自己订了调解会的时间,然后要我跟前雇主配合。

我回信说明我人在台湾,希望他们能打到我台湾家的电话,并且我还要求了一个中文翻译,毕竟事关重大,我可不想因为听错了一个字而丢了我的薪水。

调解会当天,我拿著写好的抱怨事项坐在电话前面等,有著要上战场的决心。

电话响了,调解官先说明这个调解会由Fair Work Ombudsman主持,时间最长为一个半小时,Fair Work Ombudsman不会帮忙任何一方,只当做中间调解的角色。

电话里我可以听到调解官、前雇主、翻译员还有我四个声音。

调解官先要我说明这次调解会的原因,我开始照著稿念(可以说中文,由翻译员转译成英文),结果被调解官打断,她说为了节省时间,要我直接说出被积欠多少薪水,然后针对这个数字做交涉。

我说完了以后调解官自动把尾数去掉,然后说”我们现在谈的是九千元,这样你同意吗?” 尾数只是个位数,我当然同意。

然后调解官转问前雇主,关于我的申诉,有甚么要解释的。

这时前雇主开始说她们给员工休息很久,有时候很早就下班了,我们吃住都要扣在薪水里面等等等。

调解官问她说 “你们有员工上下班的记录吗?”

前雇主回答 “没有,我们很信任员工所以没有记录。”

调解官说 “但是金金有记录,所以你无法证明你所说的上班时间。” “你必须记下每个员工的上下班时间。”

调解官又问 “你们付的薪资是一小时多少钱?”

前雇主 “一小时$21″ (我听到这就知道我赢了这场仗,这谎说的太明显了!)

调解官 “如果一小时用$21来算,金金一个礼拜的薪资至少有$1400,但是你的薪资单上一个礼拜只有八百多”

前雇主又试着想说一些胡编的谎,被调解官打断了。

调解官说现在进入私下的讨论,就是我先挂电话,调解官跟雇主私下讨论完,雇主挂电话,调解官再打给我跟我讨论。我们双方听不见对方讨论的内容。

等了接近十分钟后,电话再度响起,调解官跟我说雇主妥协决定支付七千元给我,以每个月一千元薪资的方式汇到我澳洲的帐户(也就是说还会扣税),但是我必须对这件事情保密(就是不能说他们坏话),之后也不可以再用这件事跟他们讨钱,我同意这个结果吗?

我说好,然后电话再度接通前雇主,说我们达成协议,之后他会寄一份协议书,要我们签名后传给对方留底。

最后调解官说这个调解会是保密的,而Fair Work Ombudsman也没有执行法律的权利,总之还是把关系撇干净就对了。

过了漫长的七个礼拜,我终于全数拿回协议上的薪水,而我本来应该对这件事三缄其口,但是有一天,还在那间乡村酒吧上班的台湾同事跟我说,老板的女婿把这件事情告诉了她们,我想他们既然破坏自己的协议在先,我就干脆把我的经验分享出来,希望能帮助到辛苦在澳洲工作却被剥削的人们。

虽然我在这次申诉的路上都是孤身奋战,因为没有法律人士的支持曾经害怕也曾经无助(真的是小虾米对抗大鲸鱼的感觉),也有过想说这么坚持很累不知道这件事要烦恼多久会不会放弃会比较轻松的时候,但是熬过来后海阔天空,经过这些事情的淬炼,我们会愈发勇敢坚强。

第一:了解自己应有的权益,搜集证据,哪怕只是一些照片或日记都可以有所帮助。

第二:就算人不在澳洲也没关系,大部分连络都是经过email,调解会还是他们打电话到台湾来的。

第三:不要因为英文不好就放弃申诉,可以要求中文翻译员,这些资源都是免费的。

第四:错的人是那些不守法的雇主,千万千万不要害怕退缩,自认倒霉只是在帮助他们欺负更多员工。

第五:你不是孤单无助的,很多人可以帮助你,包括我。

 

文章来源:http://t.cn/RfWuv4J

guoo

添加新评论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


1条评论

  1. 头像

    哈囉!目前人在澳洲也向fairwork反映我的問題,我有打電話去申訴也有在網路上申請,後面寄了一份郵件要我寫信跟雇主談,但我已經跟雇主面談過了他不理會,那有需要請律師嗎?我有再寄郵件向她們諮詢,還是需要去辦公處比較好呢?想請教你幫個忙,謝謝你